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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2014年省级广货网上行专项资金(电商促销)项目组织申报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15-10-22 09:06:26 阅读:0

2014年省级广货网上行专项资金(电商促销)项目组织申报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推动广货网上行活动开展,鼓励广货产品上网促销,做好2014年省级广货网上行专项资金(电商促销)申报工作,根据《广东省省级广货网上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效益优先。主要采取公开申报、专家评审的形式,进行竞争性分配,好中选优。

    (二)科学引导。以电子商务发展需求为导向,鼓励传统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创新思路推动电商发展。

    (三)注重诚信。获得财政支持的企业要遵循诚实守信、防范风险原则。

    (四)绩效管理。落实绩效管理责任,设立明确的绩效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开展绩效管理,建立绩效问责制度。

二、支持对象

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为在广东省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

三、电商促销项目

    (一)支持内容

    1.通过广货网上行平台开展促销。省内电商平台、商城、网店、企业等市场主体通过广货网上行平台(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开展派券促销活动(国内促销)或其他形式促销活动(跨境电商促销),并能提供真实可靠数据支撑的给予支持。      

    2.线上线下联动促销。省内电商企业、超市、百货商场、大卖场等通过线上线下(O2O)联动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并带动广货销售的给予支持。

    3.农产品电商促销。省内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户、合作社等单位与具有实力的专业电商平台合作,开展产销对接并带动当地农产品销售的给予支持。建设农产品电商促销支撑体系,给予省级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示范企业资金支持。

    4.广货众筹。与大型平台合作,对广东产品通过众筹方式走向市场,提高知名度,扩大销售额的给予支持。

5.企业参与广货网上行促销活动信息化改造。对企业通过搭建或改善信息化系统,以便与广货网上行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对接的项目给予支持。

6.各地市促销配套公共服务项目。各地市开展促销活动宣讲培训服务;其他与开展促销活动相关的配套公共服务等给予支持。

     7. 2015年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广货网上行促销活动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14]65号)实施了广货网上行专项促销活动的企业。(此项申报依照粤商务电函[2014]65号文组织材料及按2014年广货网上行促销活动第一、二批专项资金的扶持标准予以支持,此项申请表见附件4)

    (二)支持标准

扶持资金采用项目补助形式,采用竞争性专家评审确定。

   四、电商促销项目申报材料

1.广货网上行促销(活动)资金申请表;

2.经过省商务厅备案的促销方案(促销方案登录广货网上行官网企业注册登记系统提交,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活动方案等内容,申报通过广货网上行平台促销、线上线下联动促销、农产品电商促销、广货众筹项目的都需提供)。

3、企业与广货网上行促销平台对接方案,包括对接方式、技术解决措施、安全保障措施等(申报企业参与广货网上行促销活动信息化改造项目需提供)。

4、企业促销配套公共服务项目方案,包括项目主要内容、措施、预计成效等(申报促销配套公共服务项目需提供)。

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7、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五、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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