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高字〔2015〕1152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 见》(粤府〔2015〕1号)以及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工作部署,引导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现开展 2015年度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的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申报单位请对照附件条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对专业孵化器、新型孵化器和以投资在孵企业为主要盈利模式的孵化器,条件适当放宽。
三、文字材料一式3份,电子光盘1份。
四、请于2015年9月1日前,由地市科技局或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将所有材料以及汇总表,报送至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秘书处。
省科技厅
2015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