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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商品流通法》草案

发布日期: 2015-08-10 09:28:15 阅读:0

“内贸流通领域尚无一部综合性、基础性的法律法规,拟订《商品流通法》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比较紧迫,因此,国务院决定由商务部负责尽快起草这部法律 并争取推动出台。”在商务部8月4日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商品流通法》公开征求意见已经结束,将围绕如何在内贸流通领域中“处理 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等核心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遵照《立法法》规定和国务院立法程序,向国务院和国家立法机关报送草案。

沈丹阳在介绍拟 订《商品流通法》的背景时表示,将《商品流通法》列入立法工作计划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决定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 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多部促进流通领域改 革发展的重要文件陆续出台,但内贸流通领域尚无一部综合性、基础性的法律法规。拟订《商品流通法》不仅必要,而且比较紧迫。因此,国务院决定由商务部负责 尽快起草这部法律并争取推动出台。

“《商品流通法》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将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遵照《立法法》规定和国务院立法程序,向国 务院和国家立法机关报送草案。”沈丹阳说,《商品流通法》涉及的领域点多面广,起草之初商务部就与国务院各相关部门、各地方保持沟通协调、广泛征求意见, 对于起草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与相关部门深入研究,优化草案制度设计,将围绕如何在内贸流通领域中“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等核心问题,在商品流通设施、 商品流通安全、商品流通秩序、商品流通监管、商品流通促进等方面作出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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