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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关于下达教育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存量资金调整安排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9-29 09:29:15 阅读:0

 河源、梅州、江门、湛江、清远市发展改革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盘活中央预算内投资存量资金进一步加快计划执行进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112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调整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1669号)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经请示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现就教育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存量资金调整安排计划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存量资金

  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专项,江门市新会区高级技工学校宿舍楼项目清理出存量资金600万元。鉴于项目提出的调整方案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学校实训设施条件,提升实训能力,符合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相关政策的精神,同意存量资金仍保留用于该项目,项目建设内容由原两栋学生宿舍调整为一栋学生宿舍和一栋实训楼,其余事项不变。

  请江门市发展改革局尽快按程序履行项目调整手续,并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快计划执行进度,确保在今年内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中央投资效益。请每个月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社会发展处)报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表,其余事项仍按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2013年存量资金

  (一)农村学前教育专项。收回2013年安排梅州市兴宁市福兴镇中心幼儿园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万元,按照存量资金优先调整用于本专项内其他项目的要求,调整用于梅州市梅州市平远县差干镇中心幼儿园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6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万元(含设备投资10万元)。

  (二)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专项。收回2013年安排湛江财贸中等专业学校教学楼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600万元,按照2013年存量资金可调整用于同一行业内资金需求迫切、能够尽快发挥效益的项目的要求,调整用于同一行业内农村学前教育专项,具体安排于梅州市梅县区松源镇中心幼儿园、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中心幼儿园和河源市龙川县铁场镇第一中心幼儿园等3个项目,每个项目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万元(含设备投资10万元)。

  请收回资金的市发展改革局配合有关部门履行资金收回手续。

  请安排投资计划的市发展改革局尽快转下达至项目单位,并加强对安排存量资金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快计划执行进度,确保在今年内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中央投资效益。请每个月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社会发展处)报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表,其余事项仍按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1.教育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存量资金调整安排情况表

  附件:2.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5年9月23日 

  相关附件:教育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存量资金调整安排情况表
  相关附件: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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