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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关于开展2015年天河区移动互联网企业租金补贴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7-17 03:48:44 阅读:0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天河移动互联网产业高速聚集和发展,从2013年至2017年5年内,天河区政府每年安排财政经费设立天河区移动互联网企业租金补贴专项资金。为做好租金补贴的申报工作,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编制了《2015年天河区移动互联网企业租金补贴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同时公开征集2015年天河区移动互联网企业租金补贴专项项目。请拟申请租金补贴专项的有关单位根据《指南》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并于8月17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南》及相关附件已在天河科信网上发布,各单位可上网查阅和下载。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5年7月16日

2015年天河区移动互联网企业租金补贴申报指南

 

为加快天河移动互联网产业高速聚集和发展,从2013年至2017年5年内,天河区政府每年安排财政经费设立天河区移动互联网企业租金补贴专项资金。为做好租金补贴的申报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政策依据

《天河区移动互联网企业租金补贴管理办法》(穗天科信字〔2013〕5号)

二、补贴对象

1、2013年1月1日起在天河区新登记注册的移动互联

网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

2、2013年1月1日前已在天河区注册但需要扩大办公

场地面积的移动互联网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

三、申报单位需符合的条件

1、 在天河区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产权清晰,财务制度健全。

2、 经营范围应包含移动互联网研发、生产、销售、应用或服务等产业生态链相关内容。

四、租金补贴的期限和标准

1、补贴期限:同一企业或专业服务机构最多为2年;企业租金补贴按年度发放,从企业实际注册时间和租赁合同签订时间计(例如:企业于2015年5月份注册并签订租赁合同,则补贴时间从2015年5月起至2016年4月底止);补贴期限中获得上一年度租金补贴的企业需参加第二年申报工作,提交申报材料,参加专家评审。

2、补贴面积:新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专业服务机构,按实际租用面积的25%予以补贴;扩大办公场地面积的,按扩大面积的25%予以补贴;

3、补贴标准:每平方米每月补贴30元;租用场地周边市场租金不足30元/㎡的按其实际发生额补贴。

4、补贴总额(即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同一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一专业机构每年不超过10万元。

对规模较大、创新能力特别突出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执行。

五、申报材料

 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原件)

(一)填写《移动互联网企业租金补贴申请表》并打印,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申请表电子文档和天河区科技企业基本情况表电子文档。

(二)附件

■必须提供:

1.企业经营和发展情况报告:申报单位需提交企业经营和目前发展情况报告,且按照《企业经营和发展情况报告说明》的要求撰写,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数据须与《申请表》一致。

2.资信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国税及地税登记证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近三年的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审计单位公章)、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和移动互联网业务相关营业收入材料。

另,新办企业,须报送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和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

4.场地租赁合同及发票:申报单位需提供2013年1月1日起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注:2013年1月1日起在天河区新登记注册的移动互联网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提供2013年1月1日起签订并且在补贴期限内有效的场地租赁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申请扩大办公场地面积的单位,需提供扩大前和扩大后并且在补贴期限内有效的场地租赁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5.申报单位,需提供五年内不迁出天河区的承诺书。

6.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个年度实际纳税证明。

7.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8.近三年年末企业人员构成情况表(需包括年度、姓名、部门、职位、学历、职称、工作类型等信息),企业人员参保情况证明材料;硕士以上学历和中级职称以上人员须提供学历证明。

■可提供:

9、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等与申请租金补贴和申报单位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六、申报程序、时间和地点

    1、申报程序

项目立项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专家评审与行政审核相结合的立项审批制度。申报项目均需经过初步审查、专家评估和政府审批三个步骤。

    2、受理时间

本次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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