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关于做好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经济建设司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关于做好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15〕104号)的有关规定,经地市申 报,专家和政府部门组成的评审组评分,按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梅州市梅县区、河源市龙川县、潮州市饶平县、梅州市平远县、韶关市南雄市、河源市连平县申报 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现按规定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5年6月2日起6月7日,共6天。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反映情况。以个 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 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 理。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