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 深入贯彻落实《广州市专利奖励办法》(2010年市政府令第37号)和《越秀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工作方案》的精神,扎实推动我区创建国家知 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工作,鼓励我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开展科技创新和加强专利申请,决定对辖内专利申请量或代理量较大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和专利代理 机构以及荣获国家、省、市专利奖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奖励。现将《2014-2015年度越秀区专利工作奖励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申报。各申报主体必 须如实申报,如有弄虚作假的,区知识产权局将取消其评奖资格。
请各申报单位和个人于2015年8月7日(星期五)前将有关申报表格和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报区科工信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至后附电子邮箱。本通知及有关表格可到广州市越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专栏(www.yxst.gov.cn)下载。
附件:1. 2014-2015年度越秀区专利工作奖励方案
2. 2014-2015年度越秀区专利大户申报表(企事业单位)
3. 2014-2015年度越秀区专利大户申报表(个人)
4. 2014-2015年度越秀区优秀专利代理机构申报表
5. 2014-2015年度越秀区专利奖配套申报表
越秀区知识产权局
2015年7月13日
附件1
2014-2015年度越秀区专利工作奖励方案
为 深入贯彻落实《广州市专利奖励办法》(2010年市政府令第37号)和《越秀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工作方案》的精神,扎实推动我区创建国家知 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工作,鼓励我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开展科技创新和加强专利申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本方案主要对符合条件的辖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专利大户奖励、优秀专利代理机构奖励以及专利奖配套。
一、专利大户奖励
专 利大户奖励主要针对辖内加权专利申请量较大且合法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专利大户”是指加权专利申请量居申报参评企事业单位前10位或者加权 专利申请量居申报参评个人前10位,并且在2014-2015年度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或者PCT国际专利申请的申报主体。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专利申请量=PCT国际专利申请量×6+发明专利申请量×3+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
以上所述专利均指2013年11月1日-2015年5月31日期间申请且第一申请人地址在越秀区内的专利申请。
同一专利由两个申请主体共同申请的,认定第一申请人为申请主体。加权专利申请量相同时,按照PCT国际专利申请、发明专利申请、其他专利申请次序排序。
对于被评为“专利大户”的企事业单位,给予每个单位1万元的奖金奖励;对于被评为“专利大户”的个人,给予每人3000元的奖金奖励。
二、优秀专利代理机构奖励
优秀专利代理机构是指加权专利代理量居申报参评专利代理机构前5位的申报主体。
加权专利代理量=PCT国际专利代理量×6+发明专利代理量×3+实用新型专利代理量+外观设计专利代理量。
对于被评为优秀专利代理机构的,给予每个机构1万元的奖金奖励。
三、专利奖配套
对 获得十五届、十六届中国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区内项目,分别给予20万元和1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2014年广东省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区内项目,分 别给予15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第二届广州市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区内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