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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印发

发布日期: 2015-04-15 02:19:55 阅读:0

  国家发改委印发《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旨在加大企业债券对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投入。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 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通知指出,以加大债券融资方式对信息电网油气等重大网络工程、生态环保、清洁能源等七大类重大投资工程包,以及信息消费、绿色消 费等六大领域消费工程的支持力度,拉动重点领域投资和消费需求增长,特别是为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作用,培育新的增长点。

  《发行指引》鼓励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 融资,重点支持《“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明确的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及产品产业化示范工程、重要资源循环利 用工程、宽带中国工程、高性能集成电路工程、新型平板显示工程、物联网和云计算工程、信息惠民工程、蛋白类等生物药物和疫苗工程、高性能医学诊疗设备工 程、生物育种工程、生物基材料工程、航空装备工程、空间基础设施工程、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及关键部件工程、海洋工程装备工程、智能制造装备工程、新能源集成 应用工程、关键材料升级换代工程以及新能源汽车工程等二十大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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