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现将《广州市商务委关于申报软件出口创新基地专项资金的通知》(穗外经贸技函[2015]33号)转发你司,请符合申请资格的单位于6月25日(星期四)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市商务委(技术与服务贸易处)。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商务委关于申报软件出口创新基地专项资金的通知(穗外经贸技函[2015]33号)
各企业:
现将《广州市商务委关于申报软件出口创新基地专项资金的通知》(穗外经贸技函[2015]33号)转发你司,请符合申请资格的单位于6月25日(星期四)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市商务委(技术与服务贸易处)。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商务委关于申报软件出口创新基地专项资金的通知(穗外经贸技函[2015]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