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3-2014年度政策性渔业保险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第三批)等有关内容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 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1月5日,共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省海洋渔业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 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3-2014年度政策性渔业保险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第三批)等有关内容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 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1月5日,共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省海洋渔业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 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