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5年广东省海洋渔业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等有关内容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期自 2015年3月30日至4月8日,共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省海洋渔业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 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5年广东省海洋渔业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等有关内容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期自 2015年3月30日至4月8日,共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省海洋渔业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 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