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委)、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省直管县(市)林业局、财政局、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为规范自然保护区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2015年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印发给你们(可从广东省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或广东省林业厅网站下载相关文件)。请按照《指南》的规定进行申报,并于2015年3月31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上报省有关部门,不符合规定或逾期报送的项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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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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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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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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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海洋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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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7日
2015年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专项资金
申报指南
为规范自然保护区建设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的申报管理,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目的意义和绩效目标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法律法规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客观要求,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按照国务院(国办发〔2010〕63号)和省政府(粤府〔2011〕46号)的要求,加大投资力度,加强资源管护、科研监测、科普宣传、物种保育等能力建设,全面推进自然保护区示范省建设,建设一批示范自然保护区,打造我省生态文明窗口,有效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典型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原生地,促进我省自然保护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扶持对象
专项资金扶持对象为全省自然保护区及省级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省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内设自然保护区专职管理机构)等省直有关单位。
三、申报建设内容
(一)自然保护区管理、保育、监测、宣教、应急防控等能力建设。包括以宣教中心布展和生态教育径(园)为主要内容的科普宣教体系建设,构建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管理及其标准体系,生物多样性生态监测及相关设施设备,建设自然保护区数字化监测与管护平台及生物多样性数据库。
(二)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建设办公场所配套设施、生物污水处理设施、保护管理站点等,补充设置界桩、界碑和宣传牌,基础设施修缮及维护等。
四、补助额度
林业系统:分3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三档给予补助。
海洋渔业系统:分35万元和25万元两档给予补助。
国土资源系统:分50万元和30万元两档给予补助。
五、申报条件
(一)有专门机构和专职编制人员,主要负责人已到位,人员配备合理,管理运营高效。
(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近3年无违反财经纪律记录。
(三)能够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到程序合法,监督到位,安全施工,确保项目实施按期完成、质量优良。
(四)社区关系和谐,近3年无重大信访案件。资源管护良好,无破坏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所在市、县支持自然保护区建设,在资金和政策上予以扶持,能够参照《省政府转发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的决议的通知》(粤府〔2000〕1号)确定的议案补助资金比例落实财政投入的项目优先考虑。
(六)列入省人大议案结案尚未获得议案补助资金名录的自然保护区优先考虑。
六、申报程序
本年度专项资金实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联合逐级申报制度,网上申报与书面材料申报相结合。各申报单位务必在申报截止日期前报送书面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按照《广东省省级自然保护区 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本申报指南要求编制申报材料,按程序报送所在地级以上市或财政省直管县(市)林业、国土资源、海洋渔业、财政部门;经地级以上市 或财政省直管县(市)林业、国土资源、海洋渔业、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海洋渔业局、省财政厅寄送书面申报材料,并由审核部门或申报单位在管理平台中录入相关申报信息。省属项目由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海洋渔业局、省财政厅进行申报,并在管理平台中录入相关申报信息。
七、资金评审与分配
本年度专项资金实行分类评审、同类项目竞争性分配。申报单位须在申报材料中明确申报项目类别和金额。按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专项资金分配主要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进行。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省林业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海洋渔业局、省财政厅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制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八、申报要求
(一)上报时间。项目书面申报材料务必于2015年3月31日前寄送至省有关部门。
(二)审核要求。项目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各级林业、国土资源、海洋渔业部门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联合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中向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海洋渔业局、省财政厅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行性、合规性负责。
(三)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主要包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合申请项目资金的文件、项目申报标准文本、专项资金使用承诺函(由项目实施单位法人代表签名)、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实施计划(评审主要材料,尽可能细化至初步设计方案)、管护机构成立批文等。申报材料共5份,报省财政厅1份、省行业行政主管部门4份。
